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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灿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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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法庭审理程序 医疗纠纷的处罚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06日 来源:广州医疗纠纷官司律师
[导读]:   陈灿芳律师,广州医疗纠纷官司律师,现执业于广东邦达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

  陈灿芳律师,广州医疗纠纷官司律师,现执业于广东邦达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医疗事故法庭审理程序

  1、法庭质证

  对证据的质证,应紧紧围绕对方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就证据的证明力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和辩驳。真实性是指证据所反映的内容应当是真实的,客观存在的。有时判断是比较困难的,需要结合其他证据或综合全案情予以判断,确定其证据效力。关联性是指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的客观联系。合法性,包括证据收集的程序和方法合法、证据形式合法。证明力,亦称证据的证据力,是指对案件事实证明作用有无的证明程度的大小。

  2、司法鉴定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司法鉴定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

  司法鉴定的内容。当事人或法院委托鉴定时,一般并不要求受托单位确认是否为医疗事故,而是要求判定医院在诊疗护理过程中是否存在医疗过失或过错,以及医疗过失或过错与损害后果是否有因果关系。因此,应特别重视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申请。申请鉴定是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并非总是由患者提出,医院亦可提出,尤其是在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对己不利时。注意应在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提出申请并交纳费用,同时提供相关材料,否则将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的确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经人民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目前,法庭认可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的鉴定结论。

  鉴定书内容的审查与质证。注意对鉴定书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包括审查被鉴定人的姓名是否准确,委托鉴定事项是否与申请鉴定事项相符,鉴定材料的来源,鉴定的依据及使用的科学手段,鉴定过程的说明,是否有明确的鉴定结论,鉴定人及鉴定机构是否签名盖章。另外,审查鉴定书是否附有鉴定机构及鉴定人资质证明材料。

  客观对待司法鉴定结论。司法鉴定并非总是不利于医院。

  3、诉讼证据的收集

  证据即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学理解释可以表述为,证据即证明与法律事实及有关事实存在与否的根据,无论这;根据;是真是假,它都是证据;无论这;根据;是否被法庭采信,它还是证据。证据可以有多种表现形式。我国第31条称;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但同时又称;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这种定义是错误的,是相互矛盾的。

  教科书、医学论著、学术文章等,均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4、关于病历真实性的举证

  在法庭上,患者和家属经常对医疗机构提供的病历真实性提出异议,这是其诉讼权利,但同时其亦应承担相应的证明。对于医院提交的病历资料,患方或代理人提出异议,但如果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法院将确定病历的证明力。

医疗纠纷的处罚

  1、对发生医疗纠纷的科室和当事人,无过失的,免于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

  2、对因医疗事故引发医疗纠纷,或因医疗纠纷造成经济损失的科室给予经济处罚,当事科室承担经济损失总额的40%。

  3、对引发医疗纠纷的科室,在接到医疗纠纷投诉当季的质量考核中,根据情节轻重,酌情扣分或否决。对因医疗纠纷造成全年经济损失累计达到或超过万元的科室,在当年的各项评比中一票否决。

  4、对引发医疗纠纷造成经济损失的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及降级、降聘使用,工作岗位另行安排。经济处罚:相关人承担经济损失总额的10-15%,科主任承担经济损失总额的2%,科副主任承担经济损失总额的1%。

  5、科室未完成年度医疗安全目标,扣发第一人年度兑现金5%,扣发第二人年度兑现金2%。

  综上所诉,关于医疗纠纷处理技巧问题,处理方式主要有患者与医院协商解决、卫生行政部门调解解决以及民事诉讼方式解决。而防范则是加强医疗管理,提高医疗质量等。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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